江苏建设人才网站发布《关于我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发放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我省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防伪贴发放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职业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自2024年3月12日起,对准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发放延续注册防伪贴,不再核发新证书。

各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贴条)领取地址不变(详见附件)。有关单位、职业人员可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通知公告”栏目查看贴条领取通知。

附件:各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贴条)领取地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4年3月6日

注:详情请至江苏建设人才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