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记者顾敏 顾犇 皇甫冰)的文章,原文复制,未做改动,关键信息,加粗处理了。
 
“我心存侥幸,以为把证书挂靠到外地企业你们查不到以为把钱退给企业就不算违纪了。”今年8月,常州市金坛区某局公职人员王某因违规挂证取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9月以来,常州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聚焦2013年以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挂证取酬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3人,党纪政务立案56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160余万元。
 
“挂证”是指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等证书违规提供给非工作单位使用的行为。对于公职人员将个人资格证书挂靠企业特别是获取报酬问题,相关纪法条规已经明令禁止
 
然而,由于行业主管部门对挂证人员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置手段,加之一些公职人员存在侥幸心理,挂证取酬问题仍不时出现。
 
“这种‘坐地来钱’的违规现象不仅扰乱了市场及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更滋生了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土壤。”常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本次专项治理给出时限自查自纠,明确对如实报告挂证取酬行为并主动上交取酬款的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隐瞒不报、拒不纠正者严肃查处。
 
自查自纠阶段,全市累计上报涉及挂证952人,其中涉及取酬342人,合计上交市县两级财政982.3万元
 
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助信访举报、信息技术等方式,对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问题进行全面复核,逐渐摸索形成一套运用大数据筛查、确定挂证取酬人员名单、研判违规获利类别的方法——与市人社局、税务局、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协调,获取征税信息、社保信息、发证信息等关键数据约16万条,在技术部门协助下开展多次比对碰撞,缩小涉嫌“挂证取酬”问题范围,召开2次专题会议集体分析研判,精准锁定问题线索195条。
 
今年4月初,王某持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却隐瞒不报的线索移送至金坛区纪委监委。
 
尽管王某在第一次谈话阶段对挂证取酬为矢口否认,但在办案人员出示的持证信息、银行流水等“铁证”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认了2015年以来将证书挂靠在外省某公司并获取报酬4万元的违纪事实。
 
挂证取酬屡禁不止的背后,是监管制度的缺失。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职能部门证书监管漏洞,常州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称、职业资格主管部门明确从业人员在职在岗规范,清理整顿违规挂证行业乱象,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常态长效监管。推动职能部门针对挂证企业开展动态核查,撤回74家建筑企业有关资质。同时,推动挂证取酬问题多发单位出台个人证书报备制度,做到“领证必报”“持证必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