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规定中铁某局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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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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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4日7时15分左右,由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S1-TS-08标车站工程(黑龙江路站)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S1-TS-08标车站工程(黑龙江路站)

事故地点:昆山市前进中路与黑龙江路交叉口

事故时间:2021年9月14日7时15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苏州**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郭*

总承包单位: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海*

项目负责人:谢学**

专业分包单位:江苏**建设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乐*

项目负责人:王正*

监理单位: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

项目总监:高随*

上述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丨原文链接: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1/11/19/art_8712_10118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