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山东省住建厅对于网友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问题”答复如下:住建部将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进行改革,改革措施正式实施后住建部将组织对现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统一换证,12月31日前如新标准未能颁发,住建部将对到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进行统一延续,企业无需申请资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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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由省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

此前,已有12省陆续发文,统一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其中,广东、河南、福建3省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余省份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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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 11月29日,云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 12月2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 12月3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我厅核准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设区市建设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2年6月30日

  • 12月3日,内蒙古住建厅发布通知:我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 12月8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2年12月31日。

  • 12月9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我厅核准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自动延续到2022年6月30日

  • 12月9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12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届满的,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 12月10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 12月10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由本省各级行政审批机关(含雄安新区、自贸区有关片区)核发的建筑施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燃气经营、供热经营等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以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各类人员资格证书,凡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

  • 12月13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决定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我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