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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书领取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

根据《关于发放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出版等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直考区)的通知》,拟于3月16日现场发放一级建造师等考试合格证书。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严格按照省政府太原北街2号集中办公区的防疫要求,提供以下防疫检查相关材料,并履行相应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3.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限制进入办公场所的行程记录);

4. 办理人24小时内沈阳市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5. 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鼓励考生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证书(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

因疫情防控要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3月15日

通知原文:

http://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zhengshuxinxi/3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