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信用评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晋建标字〔2020〕67号)、《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的通知》(晋建标函〔2018〕734号)等要求,对我省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有关企业以及2021年以来归档和仍在编制过程中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被投诉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为必检项)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推荐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成果,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二、时间安排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信用评价分为各市自查自评和省厅抽查两种形式。

(一)各市自查:2022年4至6月,各市开展自查自评工作,7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和信用评价结果报省厅。电子文档发联系邮箱。

(二)省厅抽查:省厅随机安排实地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和信用评价工作。省厅组织对各市检查和信用评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为企业总数的20%,且不少于3家。根据省市抽查、检查情况,综合评定信用等级。

(二)各市于7月15日前将检查和信用评价总结报省厅。总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1),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成果推荐名单(附件3)。

(三)2021年评价为A级且当年没有投诉举报、联合惩戒等情形的,免予检查,信用等级自动延续1年。

(四)各市要认真组织检查和信用评价,检查和信用评价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

(五)各市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六)为便于工作交流对接,各市明确1名同志作为检查联络员,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省厅。

联系电话:0351—3580073    0351—3070557

联系邮箱:szjtkjc@163.com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doc

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发现问题清单.doc

附件3: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成果推荐名单.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4日

注:信息来源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件内容请前往官网查看。

双随机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