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理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职能分工,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87号),我厅将调整部分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的办理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容

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的6个专业15项行政许可、20项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的业务(见附件1)整体移交我厅行政许可管理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不再承办相关业务。

省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的4个专业27项行政许可(见附件2)办理方式暂时不变。

二、生效时间

2022年5月16日零时

三、公章使用

涉及国垂系统的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启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专用章(钢印)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专用章(红章)。在启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专用章(钢印)前,继续使用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注册管理专用章(钢印)。

2022年5月16日前颁发的建设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无需换证

四、其他事项

(一)注册信息公开渠道。

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包括公布注册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发布通知公告、网上咨询等。

(二)资料邮寄地址。

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资料请寄达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1-6号信箱(具体按专业分:一级注册建造师1号信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2号信箱、一级注册建筑师3号信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号信箱、注册监理工程师5号信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号信箱),联系电话:020-83133672。

(三)咨询电话。

国垂系统相关业务咨询电话调整为020-83133672;省垂系统相关业务咨询电话不变(020-82127766)。

附件:1.国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

2.省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0日

注:信息来源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件内容请前往官网查看。

一级造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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