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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等4项职业资格考试
补考安排的通告

2022-09-29 15:07:13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经商有关机构,决定对部分职业资格考试的补考作如下安排: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安排在12月10日、11日、17日、18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安排在12月10日、11日举行。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安排在12月24日、25日举行。


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


感谢对人事考试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