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连发8条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的送达公告,拟撤回8家公司的乙级岩土工程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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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公告:

经核查,你单位现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数量为0人,未达到《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的规定要求,经我厅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到期后仍未满足人数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厅拟依法作出撤回你单位岩土工程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的处理决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川建撤回告字〔2021〕10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撤回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这8家公司为:

1.中电环能规划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2.成都博汇佳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成都博汇佳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四川中正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5.四川臻弘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6.四川卓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四川锦林嘉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四川和易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