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一幼儿园建设工程,第一,第二名中标侯选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无效,第三名上位。

事情起因是第三中标候选人多次投诉,住建局最终核实发现第一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书由某无职称评审资质的培训中心发放,第二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证书属于“单位标准”评价证书,仅在企业单位内部使用。两人证书均不符合要求,最终第三名成功中标!


01
第三中标候选人多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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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项目负责人职称无效!
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

经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某望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蔡某杰的工程师证书非陕西省人社厅颁发。为蔡某杰发放证书的单位为陕西人力中心,非国家职称评审备案单位,无职称评审资质。取得证书人员只表明本人参加了该中心相应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依法准入类行业,学员仍需考取国家相关规定的证书。

第二中标候选人某宏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林某珠,其工程师证书系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平潭分部2019年10月21日授予。属于“单位标准”评价证书,仅在企业单位内部使用。

两人提供的证书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诉人的投诉具备事实根据,投诉成立。

确认福建某望建设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福建某望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某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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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第三名成功中标!

排名第一和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故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福建某林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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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造价人注意!

这一事件看似是“竞争对手翻车”的偶然事件,实则暴露了招投标领域普遍存在的资质审查漏洞与合规风险盲区,对造价从业者有极强的警示意义。


首先,造价人员要格外警惕“证书陷阱”资质证书≠有效资质,考取证书及评审职称时,要选择官方报考渠道,核实职称证书的颁发机构是否为官方授权


另外,招投标不仅是“报价博弈”,更是风险预判与危机管理。有些时候,竞争对手的“弱点”就是你的机会:第三名通过持续投诉上位,说明其团队在投标时已预判到前两名可能存在资质问题,并提前收集证据链。


随着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数据联网,资质造假成本飙升,行业监管趋严,倒逼造价人“专业能力+合规意识”双升级。


造价人需清醒认知:“专业内功”才是核心竞争力:第三名能逆袭,本质是自身资质完全合规,才能在对手暴雷时“躺赢”。


在监管利剑高悬的当下,造价人必须从“拼关系”转向“拼合规”,从“赌概率”转向“控风险”——唯有把“合规性”刻入投标DNA,才能避免成为下一个“翻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