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21考试的一消考生注意


注意!注意!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参考21年一消的考生注意,需在规定日期前向所在地考试机构申请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一年!因为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友们记得申请,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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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组织的202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个别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受到影响。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山西考区组织实施的2021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二、申请条件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规定,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山西并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在山西考区完成2021年度考试报名、确因疫情防控原因(如医学隔离或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异常等情况)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一年。

三、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0日。

四、申请方式

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并准确填写《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延期申请表》(见附件),扫描相关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sxsrskszx@163.com。

考试管理机构收到考生申请材料一个月后,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

五、申请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延期申请表》;

2.属地报考材料:山西工作地(社保缴费记录)或山西居住地(居住证或户口本)及身份证;

3.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材料:医学隔离材料或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异常情况等。

申请期间考生应诚信申报,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原文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1zgks/202111/t20211115_3405763.html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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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www.hbsrsksy.cn/hbksy/002/002002/20211105/81a1a81f-385d-4c59-be5c-99f2d3f32922.html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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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了部分报考人员正常参加近期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
一、申请成绩延期范围
    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期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成绩延期的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2)。
请相关考生诚信填报,不诚信申报者将严格按照人社部31号令进行处罚,取消申请资格并计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原文链接

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706.aspx



北京、江苏常州、内蒙古、山东日照、黑龙江、重庆、宁夏、甘肃、江西、河南郑州、石家庄、青海、四川消防工程师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